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MSTJCYS -2018
1. 招标条件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以《关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30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包茂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第7条纵线,也是连接我国华北、西北、西南的纵向大通道,起于包头,经西安、安康、重庆、桂林等主要城市,止于茂名。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1998年进行一级公路右幅建设,2000年完成了左幅一级公路设计,随后改为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
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包含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主线起点位于既有的包茂高速公路关碾房互通立交交叉处(桩号为K62+958),向南沿现有包茂高速公路经关碾房枢纽互通,下穿沿黄公路,经响沙湾服务区、耳字壕、万利镇、东胜北,下穿G109国道后到达东胜西,路线继续向南下穿东康快速路,终点止于荣乌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格顶盖枢纽互通(桩号为K140+000)。主要控制
同时,为缓解包头市区西南向交通出行压力,分流过境交通流量,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同步建设包头西连接线,全长约
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BMSTJCYS。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批备案手续及取土、弃土场及料场变更报批备案手续;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交、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交、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负责完成水土保持验收的相关工作,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三星级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③近5年(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nmjt.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