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郑州联通社会渠道营业厅装修施工框架项目招标
2019-2021年郑州联通社会渠道营业厅装修施工框架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1年郑州联通社会渠道营业厅装修施工框架招标项目,招标编号:18855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包含门头、背景墙装修、受理台、体验台制作安装等内容。
预估规模:300万元(不含税),框架招标
实施地域:郑州市区、中牟、航空港区、新郑、新密、登封、巩义、上街、荥阳、龙湖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2年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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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塑铝板门头正面,以投影面积计算,按标准制作每平方米综合报价(含PVC标准字),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340元/㎡;2、塑铝板门头侧面,以展开面积计算,按标准制作每平方米综合报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290元/㎡;3、塑铝板背景墙,按标准制作每平方米综合报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280元/㎡;4、门头、背景墙亚克力吸塑发光字制作安装每平方米综合报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510元/㎡;5、体验台,按标准制作每节综合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1450元/节;6、受理台,按标准制作每节综合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1600元/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由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所组建的项目团队名单,其中项目团队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二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需提供团队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营业厅装修业务合作经历(提供合同原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经业主项目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其施工质量、信誉(原件)。
(6)潜在投标人须在郑州(含郊县、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设置常驻办公机构,已有固定场所的需提供租房协议证明或自有房产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7)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唯一正式授权书;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8)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1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潜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潜在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潜在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潜在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⑤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⑥潜在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12)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并按骗标行为按联通内部流程纳入“联通集团黑名单”,招标人进一步对投标文件真实性核查时,如发现潜在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照招投标法和合同法追究潜在投标人的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