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城市设计数字化管理平台总体框架构建研究与局部片区城市设计数字化平台建设研究项目(招标编号:0722-186FE1455SZB)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或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计 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深圳市城市设计数字化管理平台总体框架构建研究与局部片区城市设计数字化平台建设研究 |
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 |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
(一)深圳城市品质的提升,有赖于高水准的城市设计成果和精细化的管控落实。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城市设计管理辅助决策系统,并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另根据《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城市设计试点需“探索技术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鼓励使用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保证城市设计科学合理、好用、适用”。在大数据与新技术应用日益普及的背景下,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珠海纷纷启动开展城市设计数字化管理工作。深圳作为全国首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更应在城市设计数字化方面率先探索。 (二)深圳市城市设计亟待技术创新,以提升“城市设计一张图”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设计意图转译及设计决策的时效性与科学性。 当前城市设计管理与决策中往往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城市设计成果参差不齐,难以纳入“城市设计一张图”进行管理。2、城市设计成果向管理文件转译方面,信息衰减严重。3、缺乏地下—地上立体三维的直观表达,导致决策过程往往依靠主观判断,更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城市空间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亟需发挥在科技创新、大数据积累和城市设计方面的优势,创新数字化城市设计新技术的应用,搭建城市设计数字化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有效提升城市设计的设计水准、管理水准和决策科学性。可以预见,平台的搭建是一项挑战性强、工作量大的工作,应在形成总体纲领的基础上,从试点起步,积累总结,再尝试在全市整体层面进行推广、应用。 |
2、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圆整(¥2,200,000.00)
三、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之一):
(一)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网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