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张丰学校宿舍楼及附属建设项目 已由徐水区发展改革局 以 徐水发改【2017】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张丰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
工程建设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697.41平方米,建筑面积2798.56平方米,宿舍楼一栋,另建设甬路、通道、路面硬化及警卫室等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4539259.35元
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9年2月20日;
竣工日期:2019年9月7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本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出具相关承诺证明;
5、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 社保缴费证明,并出具项目经理人事劳动合同;
6、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 社保缴费证明,并出具被授权人人事劳动合同;或法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5日 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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