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兴隆县黄酒馆箱涵及客运站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隆县黄酒馆箱涵及客运站路工程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8﹞185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3. EPC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勘察阶段
3.3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在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4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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