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县新增耕地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南县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招核【2018】 47 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序号 |
乡镇 |
建设规模 |
新增耕地面积
|
工程施工费
|
一标段 |
厂窖镇 |
939.43 |
858.11 |
806.55 |
二标段 |
麻河口镇
|
790.35 |
696.54 |
685.43 |
三标段 |
麻河口镇 |
597.57 |
526.64 |
478.93 |
合计 |
|
2327.35 |
2081.29 |
1970.9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7招标人只允许投标单位对本次同时招标的三个标段其中二个标段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均按照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每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09: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