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湘潭市中心医院生命通道建设项目已由潭发改审[2018]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12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含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及建设部80号令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施工单位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设计单位入湘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1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7.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 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10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