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0722-186FE2229SZB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龙岗区教育系统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岗区坪地中学(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坪地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87XY653SZLG)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计 1 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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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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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
1项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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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途 |
本项目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配送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配送要求和品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龙岗区坪地中学位于龙岗区教育中路一号,学校食堂每天为学校教师1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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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需求 |
1.学校食堂主副食(油、米、食材)等物资配送服务; 2.根据《附件一》的规定,供应商验收三次不达标的时,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3.定标原则: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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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贰仟圆整(¥1,232,000.00)
三、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
邮 箱: info@zgyd11.com、dept1@zgyd11.com 采购代理机构: 2018年12月4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