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2018年-2019年客户端装维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2018年-2019年客户端装维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2018年-2019年客户端装维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
维护区域
维护量
固话
宽带
宽带+ITV融合
中山北路支局
19404
4940
12406
建设路支局
17864
4975
11140
天马路支局
16028
3620
11466
益寿路支局
17426
3435
14440
巴里坤县局
11161
3317
9776
伊吾县局
7804
2740
三道岭分局
9235
3538
6591
农村分局
24734
3955
17199
合计
33520
88852
其他维护(机房看管,室外ONU看护,机房发电,旧终端回收等)营维一体相关销售维系业务量佣金费用
项目概况:装维服务外包单位需要维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辖区内的电信宽带、电话、ITV、WIFI及VPN等业务。维护用户端线路(电话线、光皮线)、机房跳线架;看护所辖区域内的通信机房、电信电缆、光缆、杆路、电交接箱、ONU设备、分线盒、光交接箱、分光箱、分光器、管道、下户线等线路设施及网络资源并负责杜绝异网使用电信杆路,管道,下户线等资源。实施网络部及支局安排的光衰、分光箱、退铜平移、旧终端回收及营维一体五级划小相关销售维系等各类专项工作。
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490.57万元(不含税价,税率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490.57万元(不含税价),投标人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工期:按照招标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3.项目实施地点:哈密市,巴里坤县、伊吾县、三道岭。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中标原则: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1名中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下列证书之一:
1.2.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1.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4项目团队要求:项目支撑团队3-4人,人员信息审核登记备案、薪酬1-2人,与各支局、销售中心支撑对接项目管理1人,日常装维指标,考核,人员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1人。(由社保局开具最近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1.5若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须明确相关授权及权利义务)。(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性,将由主管监督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9.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9.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9被责令停业的;
9.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9.14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9.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投标人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每日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