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2018年鲤鱼塘镇樟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 文件批准建设,经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8】42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地方配套。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拟派
3.4授权委托人与
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 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永兴县2018年鲤鱼塘镇樟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 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以到账为准。
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5.2施工履约保证金:从中标通知书发出算起 7天内,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 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如未按规定递交,将视为其自动放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2月5日10时00分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