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NC[2018]10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东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8年东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性质:地方自筹与融资(120.00万元)
4.建设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设计周期:2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并且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4.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 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至少具备一项类似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是指: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投标企业以外人员作为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1核查内容:
1)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0.2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
四、参与资格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 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招投标网上报名后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获取招标文件。
2.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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