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深南东办公区、梅园路西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深南东办公区、梅园路西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受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深南东办公区、梅园路西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深南东办公区、梅园路西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深南东办公区、梅园路西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CLPSPF0118SZ13ZC35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20.7134万元/年
采购数量:1项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深南东办公区、梅园路西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人民币420.7134万元/年。
项目编号:CLPSPF0118SZ13ZC35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提供《声明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