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项目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项目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205_11050854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平湖市滨海热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ZJTY10181513
本招标项目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项目配套管网工程已在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2018-330482-44-03-00440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湖市滨海热力有限公司平湖市滨海热力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各种管道的无损检测、管线清洗、系统整套启动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3)管道建成后,其地坪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标高进行平整,包括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
(4)管线敷设原则上沿着园区规划路侧绿化带内,采用架空低支架布置;地埋管都以开挖地埋方式敷设,埋设深度按图纸设计,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管道热补偿以自然补偿与旋转补偿器补偿结合;架空管保温采用硅酸铝和高温玻璃棉结构。
(5)本次招标不含政策处理工作及费用。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3年10月1日以来同时具备:(1)完成不少于1公里压力10MPa及以上高压蒸汽管道施工业绩;(2)完成不少于2公里DN500及以上供热管网项目施工业绩。以上要求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合同页面复印件,须能证明该项业绩已经完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3年10月1日以来同时具备:(1)完成不少于1公里压力10MPa及以上高压蒸汽管道施工业绩;(2)完成不少于2公里DN500及以上供热管网项目施工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提供该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业主证明,提供的材料必须能证明该负责人的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2月4日9:00至2018年12月10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