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卷烟零售示范店项目装修工程招标
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卷烟零售示范店项目装修工程招标
受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卷烟零售示范店项目装修工程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烟草湛江市有限公司卷烟零售示范店项目装修工程
二、招标编号:GZJL-CG-2018-1122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03186.1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控制价(元)
1
湛江城市美林店
项
673,651.13
2
湛江金辉大厦店
项
1
695,692.15
3
湛江蓝海丽舍店
项
1
招标控制价合计:2003186.10元,大写:贰佰万叁仟壹佰捌拾陆元壹角
2.简要服务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投标,不得分包、发包和挂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