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双江镇、尚重镇、水口镇、洪州镇、中潮镇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
黎平县双江镇、尚重镇、水口镇、洪州镇、中潮镇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
1、项目名称:黎平县双江镇、尚重镇、水口镇、洪州镇、中潮镇消防车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GZXZB-2018-K049
3、项目序列号:GZXZB-2018-K049
4、项目联系人: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采购主要内容:
黎平县双江镇、尚重镇、水口镇、洪州镇、中潮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610,000元
(4)最高限价:61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该货物的移交并通过验收。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货物要求;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的只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理);⑥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购买文件之日至公告结束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⑦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谈判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报名,同时请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存档资料。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12-0609:00:00至2018-12-12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