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多县扎青乡至莫云乡巡护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8-113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杂多县扎青乡至莫云乡巡护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江源管规财【2016】19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澜沧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有1项海拔3500米以上类似施工业绩(注:上述施工业绩可由单项合同同时满足或多项合同分别满足。若投标人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可查,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或连续三年及以上A级企业,可对本项目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取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企业,可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取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为B级的企业,最多可对本项目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8】85号)、《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信用中国”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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