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10万吨面粉筒仓输送及配套设备采购公告
日 期:2018年12月10日
采购编号:0658-18008F13133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粮贸易(广东) 委托,就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10万吨面粉筒仓输送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A | 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10万吨面粉筒仓输送及配套设备采购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所有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 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有同时具备以下要求的类似业绩:
(1)竣工时间:自2012年12月1日起算,截至2018年12月1日止,且已成功投产运营6个月及以上。
(2)承包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粮食物流仓储项目等。
(3)建设规模:仓容为不小于10万吨的立筒仓或浅圆仓或大直径筒仓,且设备输送能力不小于500吨/小时。
(4)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成功投产运营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业主单位公共固定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时30分至10 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说明:
6.1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必须在 /如实完善注册(注:公司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全称,角色选择投标人)。
6.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将“上述资格标准中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整合成pdf文档,同时新建一个可编辑的word文档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 备注: 1)、汇款时间须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30前到账,否则报名无效; 2)、购买文件报名资料须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3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否则报名无效; 3)、如需邮寄另付60元邮寄费,如因未提供 采购文件售价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东莞经营部 开户银行:农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270501040007312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供应商而导致重新招标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 所报名项目名称 承诺 本人自愿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标准要求。 承诺人签名(手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