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南湾乡南湾学校宿舍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批【2018】11号、东发改批【2018】42号文批准建设,东发改招【2018】46号文核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投资金额:人民币518万元
2.5 工期要求:180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及保修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保修按建设部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衡东县南湾乡南湾学校宿舍楼建设工程 。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3.7潜在投标人有被认定为围标、串标不良行为记录的,从被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