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2018〕3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首创水务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2018〕3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8-510800-77-02-27155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福钦建工集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施工合为1个标段;
2.2 建设 污水处理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污水处理工艺为UTC处理工艺。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