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本询价单需收取5%服务费,合同和项目单位直接签订。 2、特别提醒: 参与报价需提供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包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文件。无报价文件的,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3、具体货期等要求,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4、订单确认后,请及时与项目单位联系,签定合同,联系方式见询价项目明细。 5、供货单位需提供送货清单,材质证明 、合格证 等其他必须要有的材料,否则将拒收。 6、未按时交纳以往成交服务费的报价单位,评审组有权视其本次报价无效,同时仍保留追缴其所欠服务费的权利。 7、由于服务费引起的争议,需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