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琅塘城镇棚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化县琅塘城镇棚改项目由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投资【2018】2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及自有资金,并已落实 。 市政道路工程有兴旺路和成仿吾路两条路的改造,兴旺路全长858.62米,道路宽度为18米,设计时速30KM/h;成仿吾路全长2538米,其中1180米长改造内容仅在原有道路路面上摊铺沥青和绿化改造,道路宽度有12米和18米两种,设计时速20KM/h ,总投资约4283万元;
2.4工期要求:270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承包;
2.8招标范围:新化县琅塘城镇棚改项目中设计范围内包括的市政道路工程和街道两旁的外墙立面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 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配备
3.7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9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3.10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娄建发[2016] 128号的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捌拾万 元整;
5.2交纳时间:2019 年 1 月 8 日17时00分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