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新埠头水厂及配套管网增项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新埠头水厂及配套管网增项工程监理 已经永发改审字【2018】2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本项目总投资约11928.37万元。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招标范围: 取水头部上移500米; 配水管网29002米; 城南城北区联络管总长度1742米; 厂区安防监控,建设安防监控一套; 技术大楼功能调整及装修,具体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批复为准。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其中施工工期360日历日。
2.7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的(EPC)施工全过程 的监理,监理招标监理费报价上限值为:人民币贰佰零陆万玖仟伍佰元整 ,下限值为:人民币壹佰玖拾万零叁仟玖佰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 上限值或低于 下限值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监项目;
3.5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监项目;
3.6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
3.7湖南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湖南省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的,须书面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或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书面证明。
3.8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企业正式职工,证明方式: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5月1日起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投标人属事业单位性质的,提供2018年5月1日起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 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委托第三方公司购买的养老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0投标企业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所监理的项目未发生过一般、较大或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提交。
4.4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4.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祁阳县新埠头水厂增项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祁阳县新埠头水厂增项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
帐户1:开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帐 号:43050171230809188888- 5665
帐户2:开户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 永州分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