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镇老王寨易地扶贫同步整村搬迁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GS-2018011
- 招标条件
花垣镇老王寨易地扶贫同步整村搬迁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2015]221号文件批准建设,以花发改投[2018]36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129户建筑面积约17802平方米和基础设施配套,最终以设计批文为准。
2.8发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工程总承包 3.3.1设计 3.3.2施工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或施工等专业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除应满足第一章3.2中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 ,由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 、湘西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