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资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已由益阳市资阳区发改局以益资发改招核【2018】1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 招标估算金额约3155.52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
4.3 为保证人员到位,投标人拟任的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肆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1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