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沟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资金来源:其他
渔沟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渔沟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2018﹞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渔沟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标
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516.58万元
2.1.4工期要求:13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29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13日
2.2招标范围:渔沟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R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18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4日8时3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