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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桥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河东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LYZB-181025 项目编号:XTJS2018004641. 招标条件三大桥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 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

                                   招标编号:LYZB-181025     项目编号:XTJS201800464

1. 招标条件

三大桥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 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7】1号、潭发改投【2017】3号、潭发改审【2018】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预算。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工程总投资约9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15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36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 和本项目的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3.3 项目经理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3.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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