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复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矿山复绿工程项目 经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常发改【2018】61号文 批准建设,以常发改招【2018】55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排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护坡工程、尾砂库工程以及山体复绿工程措施,对已废弃的采坑、高陡边坡、尾砂库、洗泥区等进行生态修复。总投资额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 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截排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护坡工程、尾砂库工程以及山体复绿工程措施,对已废弃的采坑、高陡边坡、尾砂库、洗泥区等进行生态修复工程。
2.8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
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 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10日17时00分。以到帐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或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
银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8年12月 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 网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按照本项目评标办法之规定,购买暗标资料须知:
6.2.1购买方式:不记名方式。
6.2.2购买时间: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 。
6.2.3购买
6.2.4购买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在购买暗标资料时现场缴纳。
6.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400元/套,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