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耳鼻喉科设备招标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新证);
3.3投标人如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投标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耳鼻喉科设备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