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污泥干化及协同焚烧处置项目监理 / 标段 (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污泥干化及协同焚烧处置项目监理 / 标段(第二次)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核准【2018】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核准【2018】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的主体设施为污泥干化车间及污泥干化生产线,日处理湿污泥400t/d(含水80%),经干化后的污泥约133t/d(含水约40%),送入现有的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垃圾焚烧系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干化后污泥掺烧比率约为5.54%,并新建配套辅助工艺设施和改造现有辅助工艺设施,污泥干化采用技术成熟的蒸汽热干化工艺,配置4条蒸汽干化生产线。
2.3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单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期满后28天,且按规定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止,包括总工期和单项工程工期延长的风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包括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配套设备设施工程专业监理,以及所实施监理服务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其它相关工作的工程建设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污泥干化及协同焚烧处置项目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 (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轨道工程、燃气热力工程除外)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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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c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