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殡仪馆 建设设计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NZJC2018-GC -025
1.招标条件
绥宁县殡仪馆 建设设计项目项目已由绥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绥招办发【2018】8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70日历天,其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总平面图、全套方案,总平面图、全套方案经评审后 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面积:殡仪馆和火化区约54亩,公墓山约302亩 ,总面积约356亩的道路 、土方、档土墙、围墙的全部设计,其中殡仪馆和火化区的设计包含54亩所有该区域的景观园林、市政设施、建筑物 的方案,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等所有陵园区内施工图设计。
2.6 投标报价上限值:166.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设计甲级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投标申请人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半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从基本帐户转帐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叁万叁仟元整
5.3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5日以本单位名义在湖南省邵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均为 2019年01月11日09 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