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故居文物保护中心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书法碑刻长廊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少奇故居文物保护中心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书法碑刻长廊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8]12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本项目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3.33米,总建筑面积4668.46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671.89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996.57平方米。
2.4 工程造价: 约3250万元 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6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期为335日历天。
2.7 监理质量等级: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配套设备安装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2.10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3 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仿古类建筑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本次招标项目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1 人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近 / 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 最多有 2 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和总监代表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它要求: / 。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其他资格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2018-12-07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 办理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按照长沙市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 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0. 招 标 人:
刘少奇同志纪念馆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