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 的委托,对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采购(政府采购编号:娄星财采计[2018]196号、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8-LD-XMZB-1146-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娄星财采计[2018]196号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8-LD-XMZB-1146-01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3、入围单位数量:
5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企业信誉、类似业绩、人员实力、服务便利性、市场行为等得分排名高低选取(该5项都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确定)。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凡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全部中标入库。
4、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入库单位,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组成。
服务期限为一年,年度期满后再重新招标。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⑵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⑷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⑴ 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⑵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取得在本单位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证;
⑶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现场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影印件(如有的话)。
⑷ 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实施地(娄底市)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娄底市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 ,且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投标人提供的经营场所地址一致(税金必须完在娄底,凭娄星区税务局发票支付咨询费)。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娄底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
7.2开标时间:2019年 1月 11 日9:00时。
7.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 四楼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 ¥3000.00 元整(人民币)。
8.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17时00分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8.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下述保证金托管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包号。如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以上到帐情况以入帐回单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4、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