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湖南省水利厅、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湘水计[2014]520号文、长县发改投[2014]57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1、水系沟通工程:修整、重建及新建闸坝15座,重建箱涵1座。2、岸坡工程:干流护岸工程干流总长5.53km ,治理措施为连锁式混凝土块护坡,M7.5浆砌石护脚。支流护岸工程总长0.86km ,治理措施为浆砌石护坡和护底+草皮护坡及仰斜式浆砌石挡墙,总长度为6.39km。3、交叉建筑物:对沿线涵管延伸及机台口采用M7.5浆砌石八字翼墙进行护砌,机械下河道,下河踏步。4、现场拆除及恢复:河道干流左岸黄江公路沿线位置现有不锈钢栏杆及人行道局部的拆除及恢复。5、除闸门及启闭设备甲供甲安外,图纸上其余所有工程内容均属于招标清单编制范围。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
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及水系连通试点榨山港黄兴-干杉-榔梨-黄花镇项目区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4.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及以上 。
2.6 其他要求: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8 年12月 21 日~ 2019 年1月11 日 09:00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