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应提供 ) 。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
拟派施工负责
3.1.7财务要求: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的民用建筑类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且由其作为牵头人的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同时包含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类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企业所属专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2月26日下午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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