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2019年1至3月份生产区域环境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东方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19年1至3月份生产区域环境保洁项目已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东方电厂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东方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350MW
概况:2019年1至3月份生产区域环境保洁项目,以框架协议形式签订合同,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月度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1至3月份生产区域环境保洁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以来(指2013年1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保洁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或甲方业绩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2年以上类似项目保洁维护经验,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计划获取时间:从 2018年12月21日18时00分到2018年12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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