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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腰潞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运营招标 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茶陵县腰潞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运营招标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茶陵县腰潞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

茶陵县腰潞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运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腰潞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茶发改投[2018]8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先由茶陵县财政垫付,建成后纳入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PPP项目。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运营期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茶陵县腰潞镇污水处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工作用房及管网和厂区内基础设施的施工建设、设备安装及项目竣工验收后的运营管理,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后期运营以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运营能力;

3.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3.4.2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施工

3.4.3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施工

3.4.4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4.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6 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7 (运营商)资格业绩要求

3.7.1 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在中国大陆地区有一个污水日处理量不少于500吨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文件 ,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上明确的运营日期的起始期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9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提供)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3.10.1 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0.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成员单位可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的中的一项或多项职责;联合体中拟担任本项目施工的成员还须同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条3.3及第3.4条的资格条件;联合体负责运营成员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6.1条的资格条件。

3.10.3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4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12 月 24 日至2019年 1 月 17 日0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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