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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花山截污干管及排水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新化县花山截污干管及排水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化县花山截污干管及排水渠工程勘察设计、

新化县花山截污干管及排水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花山截污干管及排水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发改[2016]2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截污干管起于县中医院,沿规划坪山路、华山路敷设,至城西已建污水处理厂,路线全长约5760m,管径DN600-DN1000。其中:DN600的II承插式钢管混凝土管1230m,DN800的II承插式钢管混凝土管2500m,DN100的III承插式钢管混凝土管1830m。排水渠南起于上田廉租房,途经规划新园路、规划职院路、下穿现状湘黔铁路,过现状城西路 后排入花山渔场。排水渠全长约2457 m。其中:4*3m的排水渠760m,6*3.5m的排水渠420m,8*5m的排水渠1277m。项目建安费约8000万元。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部分 :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测量等工作内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

2.4.2设计部分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

2.4.3 施工部分 :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

2.5.1工程设计: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及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5.2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计划工期:总工期 730日历天;

2.7.1勘察周期:15日历天。

2.7.2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服务要求、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需要。

2.7.3 施工工期: 65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 专业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勘察

3.4拟任设计

3.5拟任施工

3.6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7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其中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规定,至少配备

3.8本招标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8.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拟任

3.8.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3.10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建监督【2017】76号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5.2、交纳时间: 2019212日17: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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