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设备名称] 呼吸机(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数 量]:12台(套)
[招标编号]:HBT-15180216-184036
1.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 供货和服务范围: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01 |
有创呼吸机 |
2 |
49.8 |
超过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标 |
02 |
有创呼吸机 |
2 |
49.8 |
|
03 |
有创呼吸机 |
2 |
49.8 |
|
04 |
无创呼吸机 |
6 |
60 |
投标人可以参与1个包或者多个包投标,招标人将以包为单位授予合同。
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投标货物须取得相应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登记附表。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在 (
7. 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月15日][9:30]递交到[ (
8. 定于[2019年1月15日][9:30],在 (
9. 质疑与投诉 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异议)投诉的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邓先科;联系
1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