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发电 2019年度氢气单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2-2404
1. 招标条件
华能发电 2019年度氢气单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万元,招标人为华能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发电 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境内,东邻上海,南望苏州,西接常熟,北依长江。电厂成立于1997年6月19日,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江苏 下属企业,已投产燃煤装机容量为2×320MW+2×630MW。供氢站作为机组发电机冷却用氢气贮存的场所,在外购氢气运到后,卸在供氢站贮氢罐进行贮存,作为机组启动前的置换、正常运行时的补充之用,本次招标项目2019年度氢气单价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生产商的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合作氢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与合作企业签订的保证至少年供7000瓶以上氢气的协议。
2.投标人使用自有车辆运输的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使用第三方运输单位的,必须提供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供货期: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03月31日。投标人必须承诺并保证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17:00;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9年1月8日17:00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