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桥公房安置地块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建设桥公房安置地块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投[2018]310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华厦房地产开发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GSG-ZB-20183999
2.2 工程
2.3 建设
2.5 施工工期要求:780日历天;
2.6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期:39个月 ;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主要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 ;
3.2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5 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 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3.7 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本项目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2人。
3.8 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