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湖流域流源桥渠非点源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家湖流域流源桥渠非点源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工程(EPC)项目已由益阳市资阳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以益资发改招核[2018]1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及地方配套,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建设生态沟渠3.0km,清淤长度2814米,处理河道污泥量2.9万m3,修建生态护岸6.0km,生态护坡约2.4万m2,水生态景观改造绿化20亩等,总投资约80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 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黄家湖流域流源桥渠非点源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工程(EPC)项目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 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11: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