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沙沱发电厂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招标第二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铜仁市 一、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相关招标项目沙沱发电厂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沙沱发电厂位于贵州省沿河县城上游约7km处,距贵阳市442km,距遵义市266 km。水库正常蓄水位365m,装机容量1120MW,多年平均发电量45.52亿k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沙沱发电厂治安保卫服务项目 】 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和注册资金的要求如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具有与招标项目有关或类似的服务项目的内容。 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 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 及所属企业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6.投标申请人唯一性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后审时视为串通投标,全部否决。 7.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4) 在近3年内发生了重大环境污染、安全事故 ;(5)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12-26 11:00到2019-01-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12-26 11:00 到2019-01-02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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