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市博物馆、美术馆搬迁工程项目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施工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博物馆、美术馆搬迁工程项目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94号、株发改审[2017]1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基本落实。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博物馆,招标人 为湖南天易集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ZCHN(株G)2018-001
2.3建设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5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5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 17362.26万元,本次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2134万元。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拟任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 年1月16日 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