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高新现代城二期,已获得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8]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衡高新发[2018]117号文立项批复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0949.5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为122038.59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为80459万元。
招标范围:高新现代城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
设计阶段:①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
竣工阶段: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②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③建设项目后评价。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b、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c、对本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成本控制的合法合规程序进行把控;
d、负责建设过程的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工作;
e、本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f、按业主要求对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进行造价咨询 ,并出具书面报告;
g、对EPC的投标文件工程量进行清标并出具咨询报告;
h、对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提出咨询意见,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i、参与各方组织的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会议,包括会议前相关资料准备、会议相关准备、会后编写会议纪要等相关工作;
j、对需要招标人参与招标的分包项目,或单独招标的项目,对招标文件和EPC合同提供咨询意见;
k、对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经济方案比选提出合理化建议;
l、建立建设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台账 及完整的咨询服务工作日志;
m、按月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并对是否超概提出预警;
n、对工程造价纠纷、索赔、反索赔提供咨询意见;
o、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p、其他与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工作。
具体范围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服务质量:符合省、市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服务周期: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4人,其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应从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31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 网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八、
招标
电 话:0734-8799383
地
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