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南湖变电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项目 (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变电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810FJ-510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变电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司(2017)242号函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中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
说 明:南湖变电站为武汉供电公司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为华中师范大学所有,本次施工招标仅限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工程(标高14米以上部分)施工招标。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6383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建施:标高14米以上所有内容(含铝板幕墙、玻璃幕墙、水平垂直面成品铝板格栅、轻钢雨蓬);结施:标高14米以上所有内容;电施:施工图中所有内容(网络通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智能水电表系统除外);给排水施:施工图中所有内容(包含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室外下水管网及阴井、化粪池等内容);暖施:施工图中所有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 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新建单体建筑17000㎡及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6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2019 年 1 月 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 ,下同),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9 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楼 湖北省 10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hbgh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