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永定区桥头乡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区桥头乡等六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已由 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定发改投资[2018]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 180天(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
2.7 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8 招标范围: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9 标段划分及其他: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903176.2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5人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 ”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系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17日9:00时,开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
8.开标时间
8.1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17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