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
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孵化平台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 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孵化平台建设EPC项目已经常宁市市发改局以常发改【2016】33号、常发改【2018】72号、常发改招【2018】57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常宁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投资规模:投资总规模约2000万元。
2.5 计划工期:设计、施工、采购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
2.6、建设模式: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9、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法规、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018年内)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施工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联合体协议,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月2 日至2019年1月7 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