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象州县教育局的象州县花山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象州县花山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二期)
二、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有效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 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 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1月18日上午9时-10时)向 缴纳,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
1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3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帐、电汇形式交至来宾市 ,可任选以下任一账号存入,开户名称:来宾市
1、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
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 十一、开标时间及 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