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云南联通昆明环湖东路生产管理中心与通信枢纽楼中水排水工程项目,(采购代理编号:联通云招[2018]397号),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云南省 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环湖东路南侧飞虎大道延长线,项目占地面积1510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449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面积为29501平方米,包括生产管理中心和通信枢纽楼两栋楼:其中生产管理中心面积为19502平方米,共九层,楼高为34.3米;通信枢纽楼面积为9999平方米,共七层,楼高为34.2米。
1.2 采购内容
(1)雨水综合利用工程
(2)污水处理再生回用及排水管网市政接口工程
以上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技术规范书附图。
1.3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模为94万元(不含税)。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附件1:报价表,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任意一项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5履约保证金收取:无
1.6合同(协议)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结束。
1.7 比选包: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方基本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公告正文,凡通过资格审核的应答人可参加采购项目的比选环节。
2.1.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1.2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证明)。
2.1.3 应答人须承诺在5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中所要求工作,工程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后两年。
2.1.4 应答人须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1.5 云南省省外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执行)
2.1.6 应答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须提供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的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的为准)
2.1.7应答人具有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全国范围内承担过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3个(类似工程指总投资100万元(含税)及以上的中水或雨水回收处理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1.8应答人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1.9信誉要求: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云南)”网站 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名单。(提供书面证明)。
2.1.10应答人须全部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合同条款。
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3日13:00至2019年1月8日13:00,项目
4.2 比选文件 潜在应答人在报名时,须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及公司全称、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2) 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通过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
注:报名及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注意事项。
(1)比选文件购买方式:转账支付。标书费是通过公司账户转出,则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标书费是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则需备注:“支付人所属公司简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2)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标书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将发至本项目报名时所留联系人邮箱。
(3)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应答人在收到付款通知书时预先说明并提供相应开票资料。
以上信息如不能及时完整提供,将无法完成比选文件的购买和下载。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14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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