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耒阳市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湘财建函【2017】58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为省财政专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3.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
3.7、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8、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及工程招标控制价须予以确认;
3.9、中标项目经理在施工期内每个月常驻现场不少于10天,遵守建设单位考勤考核制度,对达不到考勤要求的项目经理,视情况,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
3.10、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①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债务纠纷的施工单位;
②、被省土地综合局认定为不合格施工单位;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12、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天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0天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4.2 网上报名方式: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7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